合肥医生埋尸案宣判:李今朝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
浏览量:时间:2015-06-30
2015年6月26日,备受关注的“合肥医生埋尸杀人案”一审判决公开宣判,被害人家属于今日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今朝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作案工具皖AL0S01号凯宴2995CC型越野车一辆予以没收;
三、被告人李今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先宝、贾成芳、刘轩经济损失41447元;
四、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先宝、贾成芳、刘轩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书原文摘录:
案情回顾:
2014年3月31日,53岁的合肥市民刘业清去黄山路与东至路交口的涡阳李氏骨科诊所治疗肩周炎,却蹊跷地人间蒸发。此后的42天,刘业清的家属一直在该诊所老板、医生李今朝陪同下寻人。
2014年5月,医生李今朝供述了自己埋尸的案件经过,后以涉嫌医疗事故罪被刑拘、逮捕、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
2014年6月,金亚太刑辩分所王亚林律师、黄新伟律师接受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和被害人家属的委托,担任被害人刘业清家属的代理律师。
2014年7月,代理律师向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提出侦查建议,并于11月再次提出侦查建议。后案件经蜀山区人民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并采纳了两位代理律师的控告意见,将罪名变更为故意杀人罪。
2015年3月,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以李今朝涉嫌故意杀人罪将本案移送至合肥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015年6月9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李今朝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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