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原旅游局长被诉非法获利496万案今开庭,受贿100多次
浏览量:时间:2015-06-29
本报讯 昨日,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从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安徽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涉嫌受贿一案,将于今日在该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4年3月2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安徽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学凡的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
2014年6月17日,省纪委将胡学凡涉嫌受贿一案移送省检察院依法查处。省检察院于6月18日将此案指定安庆市检察院管辖。安庆市检察院于当年7月21日依法对胡学凡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于同日对其刑事拘留。
经安庆市检察院报请,2014年8月4日,省检察院作出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对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正厅级)进行逮捕。
据安庆市检察院指控,1997年至2014年间,胡学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22家单位或个人在旅游专项资金拨付、景区评级、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非法收受或索取现金、购物卡、首饰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6万余元。
据介绍,胡学凡被指控的100多次受贿大多与旅游业务相关,包括景区评级、旅游商品评级、旅游项目发展、旅游地产项目开发等。公诉机关认为,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蒋六乔
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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