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工商局原副局长刘景森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浏览量:时间:2015-01-26
近日,省检察院决定以受贿罪逮捕刘景森(副处级)。经查,刘景森在担任蚌埠市招投标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该案由蚌埠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目前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
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bljdgk/201501/t20150120_1539720.shtml
延伸阅读
刘景森简历
刘景森,男,汉族,中共党员,1960年12月生,安徽蚌埠人。1979年1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历任解放军海航三师37298部队机械师,市财政局办事员,国资局科长、国有资产评估事务所副主任、主任,国资局副局长,市财政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采购科科长,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科长,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副县级),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4年3月至今任蚌埠市工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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