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会有深意:2015将有“大动作”
浏览量:时间:2015-01-25
完善人权保障,中央政法会“亮”了
一般人通常不会关注会议新闻,因为会议上透露出来的往往只有官话。不过近年来,情况好像有所变化,很多重要会议不仅传达的信息很重要,有时甚至直接改变人们的生活,所以引起的注意也不同往常。
前两天,中央政法会议在北京召开。新闻当然也报了,但并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我注意到,有的北方报纸在报道这一会议时,只用了不到一百个字的篇幅。我的个神哪,我敢说,这肯定不是政治家在办报。这让我想起一件趣事,周永康落马时,《泰晤士报》把这个消息放在第28版的卧底,让该报驻京记者涕下两行。如果说人家“外宾”不太了解中国的情况,怎么中国的媒体人也那么“见外”呢?真是不太好理解。
2015年初召开的这次中央政法会议不仅非常重要,而且相当有趣。人们都很理解“重要”所指为何,至于“有趣”在哪里就不太明白了。这次会议鲜明地指出,要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怎么加强和提高呢?首先就是要彻底肃清周永康的影响。“周永康大搞权钱、权色交易,严重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也带坏了一批干部”。你们别老是盯着“权色交易”好吗?重点是“带坏了一批干部”。
周永康到底带坏了哪些干部呢?新闻里没有细说。但有心人统计,周永康“带坏”的干部包括四个派系、总共30多人,其中省部级就多达8人。当然了,这些人已经在周永康落马前后相继被调查。如果周老虎“带坏”的人都已经被查了,肃清影响可能就比较容易。但也保不齐,还有一些人暂时没有进入视线。这里是不是透露了什么信号呢?你猜。
中央政法委说要彻底肃清周永康的影响,这可不是套话。周永康曾被称为“政法王”,他主管政法系统多年,培养了不少人、也冷落了不少人,他的维稳思路曾经是政法系统的无上戒律。很多年前,我曾经写文章批评“命案必破”的口号,认为它带有大跃进的色彩,有可能事与愿违。该文章受到了有关方面的温和批评。后来我才知道,“命案必破”其实是刚刚就任常委的周永康提出的,当时吓出了一身冷汗。现在大家都明白,“命案必破”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提法,但周永康的其它政法思想又该如何肃清呢?此次政法会议的很多关键说法,都带有鲜明的拨乱反正色彩,它既是对四中全会精神的深入贯彻,又是在策略方面的细化。毫不夸张地说,它将会影响到未来每个人的生活。
举个例子说,这次政法会议要求坚决取消刑事拘留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不合理指标。你可别小看这句话,它其实关系到公检法系统究竟用什么样的思路和方法去开展工作,最终又对公众权益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以前,不少公安机关要求基层派出所刑事拘留数比往年有所增加,至少要持平,否则考核就不合格。结果可想而知,该拘的拘了,不该拘的也拘了。有罪判决率又是什么玩意呢?意思是说,只要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了,法院就得按一定比例判决有罪。这不是胡来么?很多冤假错案就是这么发生的。取消这些匪夷所思的考核项目,公检法系统就可以从“指标思维”中摆脱出来,转向真正的法治思维。有人担心公检法从此就不认真干活了,要我说,这真是瞎操心。
政法会议对四中全会的精神有多个方面的贯彻,但最大的亮点,是提出“切实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执法和司法机关最容易受到诟病的问题,就是对人权的不合理侵害。在侦查环节,表现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没有受到严格监督,甭管你有没有问题,先抓起来再说。刑讯逼供屡禁不止,非法证据无法排除,律师意见不被采信,共同形成了系统性、结构性的弊端,人权很容易受到践踏。政法会议要求转变司法理念,遵循刑事诉讼活动规律,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对司法实务产生的影响将不断得到体现。我觉得,死磕派律师真的可以开始认真研究官司了。
如果要用一句比较浅显的话总结这次政法会议,也许可以说,政法会议改变了政法委的面貌,带来了一股清新、端庄、法治的风气。如果你不信,对照一下往年政法会议的新闻材料,就能得出清晰的印象。四中全会决定对政法委的职能做了新的定位,这种定位如今显得更加明确。过去由政法委决定某个案子怎么判的事情,今后大概不会再发生了。如果政法委真的能够创造公正的司法环境,保障宪法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它的“长期坚持”自然就不会受到任何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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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15,政法机关将有这些“大动作”
本文来源:新华网,作者: 陈菲、邹伟、罗沙、崔清新。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闭幕后,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信访局等部门紧接着召开了各自系统会议,对2015年工作进行部署。记者分多路调查采访,梳理出政法机关在新一年里的九项“大动作”。
【动作一:步入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年】
2015年,各地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将陆续进入审判环节,职务犯罪案件审判任务将更加繁重。最高法院表示,法院将坚持依法从严惩处腐败犯罪,该重判的要坚决重判,该判处财产刑的要坚决判处,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法院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严格惩治行贿犯罪的意见,积极提出立法建议,推动完善相关领域立法。
记者点评:从治标到治本,反腐的根本出路在于法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大批“老虎”“苍蝇”被打,初步形成了“不敢腐”的局面;同时,也要两头抓、两手硬,构建更为完善的惩防腐败体系,进而实现“不能腐”“不想腐”。
【动作二:完善刑事冤假错案申诉立案机制】
法院将完善刑事冤假错案申诉立案机制,使确有错误的案件能及时顺利进入再审程序。坚持依法纠错原则,对冤假错案坚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问责一起。进一步完善复查和再审程序,必要时可以采取异地复查或异地再审。健全冤假错案依法纠错、赔偿、补偿和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及时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
记者点评:呼格吉勒图被宣告无罪,彰显了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司法机关要勇于面对冤假错案,不能因为怕丑怕疼不敢揭伤疤;更要对纠错机制的制度性失灵进行反思,从制度设计上更有效地避免冤假错案发生。
【动作三:整合组建新“反贪总局”】
最高检将调整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机构,整合组建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强化直接侦查、指挥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加强一线办案力量,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据了解,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职能配置将更加科学,办案力量将进一步增加,领导班子进一步配强,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
记者点评:新的反贪总局从级别上强化了反贪部门的地位,有利于增强其开展反腐工作的独立性,并在反腐败工作中起到中枢、主导作用,有效协调各部门反腐力量,强化其办大案要案职能。
【动作四:探索建立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
检察机关将全面正确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探索建立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健全冤错案件发现受理、审查办理、监督纠正等机制。
记者点评:探索建立这项制度,一方面可以保障复查案件的承办人员远离各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对申诉案件公正审查,依法作出申诉决定。另一方面也能增加申诉人对复查机关的信任程度,减少重复申诉和越级申诉。
【动作五:全面实行打击犯罪新机制】
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要着力提升打击犯罪能力。全面实行打击犯罪新机制,将专业手段、警务保障、基础信息等资源要素最大限度地向侦查破案聚焦,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
记者点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平安的要求更高、期待更殷切。要维护平安,公安机关必须更加有力地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筑牢平安根基。
【动作六:推动完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政策制度】
按照公安部部署,各级公安机关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社会矛盾源头预防预警,坚持关口前移,积极推动落实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推动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完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政策制度。同时,加强矛盾纠纷常态排查化解,健全完善公安信访工作机制,引导群众运用理性方式表达诉求、通过法定程序维护权益,推动在法治轨道内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记者点评: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必须完善对维护群众权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治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群众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学会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利益诉求。
【动作七:积极推进戒毒医疗社会化】
过去一年,废止劳教制度后续工作基本完成,全国绝大多数原劳教场所转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今年,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将积极推进戒毒医疗社会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扩大所内戒毒人员医保覆盖面等方式,解决医疗资源不足和医疗水平不高等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戒毒场所设施建设,探索依托戒毒场所建立戒毒科研基地。
记者点评:原有的劳教职能转向戒毒管理职能,绝不意味着简单地“换个牌子”,而是要从工作理念、管理理念、工作方式方法和队伍教育管理上转变,在戒毒断吸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帮助一朝失足的吸毒人员早日回归社会。
【动作八: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进】
目前,全国在册社区服刑人员73.1万人,其中2014年新接收43.1万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保持在0.2%左右的低水平。司法部表示,2015年将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做好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同时健全完善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制度,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的机制和制度,促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记者点评: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对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发挥着重要作用。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将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减少违法犯罪率,为维护社会稳定增加更多有利因素。
【动作九:变走访为“网访”】
2015年,全国信访系统将进一步推行“阳光信访”新模式,抓紧完善新的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严格规范网上信访业务的受理办理,使信访群众感到网上信访好用管用,更多地变走访为“网访”。并打破传统信访工作模式的封闭性,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实行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办全过程公开。
记者点评:推进网上信访,既是大数据时代顺应公民诉求剧增的需要,也是拓宽民意表达渠道的创新举措。信访渠道畅通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构建公开透明的信访投诉案件处理机制,有效解决问题、维护群众权益。
来源于公号:团结湖参考,作者蔡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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