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揭秘:谁在阻挠呼格案平反
浏览量:时间:2014-12-16
政法委召开会议研究呼格吉勒图案,高院派来的代表是当年的审判长,他本应该回避才对.
五篇内参逆转呼案
2005年,警察领着一个新的“凶手”赵志红到毛纺大院公厕指认现场,这里9年前发生了一起奸杀案,目击了这一场景的邻居们将此事告诉了尚爱云:“你儿子可能是冤死的。”那天,尚爱云哭了一宿,坚信儿子是清白的。开始为9年前被枪毙的儿子呼格吉勒图讨说法。
但是他们的困境是四处奔走但无人理睬。公安厅平民百姓连门都进不去,就是进去了也没人搭理。
李三仁的外甥是玉泉区文体局局长,他跟李三仁夫妇说“伸冤”一定要找律师。经人帮忙,老两口找到了内蒙古河洋律师事务所主任何绥生。何绥生听了他们的事后,认为62天就让凶手“伏法”证据不严密,并且“新凶手”赵志红又出来认罪,觉得案件有问题。但想到一审二审司法机关的主要办案人,何绥生打了退堂鼓,觉得凭他的力量是办不到的。何律师听说我这个人挺热情挺有正义感,建议老两口去找新华社的汤计。李三仁通过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资料室的一个同志找到我的联系方式。
当时我正在通辽出差,拜托科室同事接待他们后,立刻打电话给公安局朋友求证有没有捕获一个“杀人狂魔”。了解到确有此事后,我急忙坐汽车从通辽赶回来,当时路不好走走了两天,回来后老两口跟我见面说明了情况。
2005年11月23号我用从专案组了解到的确切证据,写了第一篇内参《内蒙古一死刑犯父母呼吁警方尽快澄清十年前冤案》。
2006年3月内蒙古政法委呼格吉勒图案复查组正式成立,开始正式调查。调查期间我也在继续追踪搜集证据,密切关注他们的调查结果,就这样过了一年。调查结论基本指向是呼格吉勒图案是冤案。自治区政法委一位领导说:“核查组已经有了结论。
调查结论以法律的术语讲,当年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的证据明显不足,用老百姓的话说是冤案。但政法委不能改判,得走法律程序。我们要求自治区高级法院复查,向最高人民法院汇报,两家成立复查组,然后走法律序。”
我利用多年来在公检法系统积累的人脉,搜集涉及呼格案的相关证据。期间,我采集到了赵志红的几份口供笔录、警方复核组、检方领导、政法委领导及复核组成员的重要谈话信息。公检法机关的正义人士帮了很多忙。
从头说起:呼格62天“伏法”
据我了解,1996年4月9号晚上8点,受害人是24岁的杨焕枝,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来呼市打工,平时不在这住只有那天住下了。
当时呼格经过毛纺大院厕所,听到女声喊叫便去报案。公安局去现场调查,问从厕所出来的一个老太太有死人吗,老太太说没有,因为当时厕所没灯看不清。然后呼格吉勒图说有,他便成了嫌疑犯。办案要凭证据,一开始他是不承认的,后来加大
了审讯的力度。加大力度只有两种可能性,刑讯逼供和诱供(这需要调查落实)。后来呼格吉勒图认罪了。
从1996年4月9日晚上8时许案发,到1996年6月10日“凶手”被枪毙,仅仅用了62天时间。程序上没有正义,程序违法很难体现案件的公正性。有人把这个案件推到了严打政策上,也不太合适,严打也不能违背程序去办案,严打也不能证据不凿实把人杀了。前九年,李三仁夫妇尽管心里面不相信,但也无处诉说,没办法跟别人辩解。就连闫峰有时候都不清楚。
一案两凶,赵志红口供认罪
2005年10月23号赵志红被抓,把十年的罪行全部交代了,其中有一起就是毛纺大院公厕杀人案。这个节点非常关键,新的“凶手”出现了,赵志红叙述案件的过程非常详细。
这是赵志红10月27日最早的口供,此人记忆力惊人。
赵:96年夏天的一个晚上10点左右,(他这个时间记错了)我当时在内蒙古安全厅工地上班,是干木工活,我骑车子走到一烟厂十字路处,路口东北100米处有一公厕,位置就是现在的山丹市场,原来全是平房,我上了次厕所,上完听见女厕所有人,就准备作案,过去看到一女人往外走,我上去掐住她的脖子,直至昏死过去,把她担在厕所内的隔墙上。后来,我骑车回到暂住处,这个女的年龄在20岁以上,身高在1.5米左右,穿什么衣服没有看清楚,厕所没灯。
警:说什么话了?
赵:没来得及说话。
警:这女的被你掐死了吗?
赵:估计死了,一直没任何反应。
警:女的身上有什么东西?
赵:没搜过。
警:除了掐脖子,还实施了什么暴力?
赵:别的没有。
警:你想过后果吗?
赵:做了第一次后就无所谓了。
10月29号这个就详细了。
赵:1996年夏天大约5、6月份,从安全厅工地(实际上是4月份,他时间记不清了)从安全厅工地骑自行车下班回家,大约是晚上8点钟左右离开工地,途径一毛家属区的茅厕,我停车到厕所方便,把自行车靠在厕所的墙上,我就进去了男厕所,我当时是小便,方便完之后我走到外边听到女厕所里面有声音,心里就产生了想强奸的歹念。就直接去了女厕所,进去的时候正好有一个女的从厕所往外走,我当时猛扑上去双手把他的脖子掐住,把她挤在了女厕所的东墙上,一开始她挣扎,直到她停止了挣扎,我才松手,我见她不动了,我就直接把她拖到厕所中间的小隔墙上。之后我骑自行车回家,家属区在呼市卷烟厂十字路口东北角大约100米左右,全是平房,南北走向,男厕所在北面,女厕所在南面。
警:你到厕所的时间大约是几点?
赵:大约是晚九点。(实际上记错了,是晚八点)
警:当时厕所周围有灯吗?
赵:没有
警:你方便的时候和作案的时候碰到过其他人吗?
赵:没有,就我们俩人
警:这个女的有多大年龄?
赵:估计她就20岁左右,我是凭我感觉
警:那女的有多高,有什么特点?
赵:那女的也就1.5米到1.6米之间,我感觉她比我低不了多少,我是拿我自己的身高做参照,头发不长是短发,也就到我脖子左右。
警:她穿什么衣服?
赵:是深颜色的衣服
警:当时厕所的能见度如何?
赵:当时厕所里面没灯,只是周围住户的灯照过来,能见度很低,但能看见人的轮廓,
警:你和她之间有对话吗?
赵:没有
警:她呼救了吗?
赵:没有
警:她抓你了吗?
赵:没有,她当时只是用双手推我的手
警:你的手上、脸上、身上有抓痕没有
赵:没有
警:你搜她的身或者拿他东西没有
赵:没有
警:除了掐脖子,你对她还实施了其他暴力吗?
赵:没有
警:她当时死了吗?
赵:我强奸过程中她没有动,我认为她已经死了
抢拼“刀下留人”
2006年11月28号我突然得到了赵志红秘密审讯(不公开审理)的消息,10起命案9起诉讼唯独拉下了四九女尸案。当时我觉得政法委调查有结论了(呼格吉勒图案为冤案),为何会出现这样的局面。
我没有放弃。很快我开始跟政法委专案组领导谈话,表面上海阔天空天南海北聊天,但总会突然跳到呼格吉勒图案,他们看我不做记录就放得很开。但是我专门带了我的硕士研究生,让她悄悄录音。这样我获得了政法委的证据,原审判决证据不足,是冤案。依此写成第二篇内参《呼市“系列杀人案”尚有一起命案未起诉让人质疑》,包括事情经过,命案笔录笔录等。
也巧,中央批示内参的第8天,赵志红递出了“偿命申请书”。看守所警察担心“偿命申请书”给了内蒙古检察院后不一定能到高层领导手里,怕丢失或者被“湮灭”,就复印了一份给我。我加了一头一尾,写成一篇《“杀人狂魔”赵志红从狱中递出“偿命”申请》的内参,连(偿命申请书)错别字都没改就给中央发过去了。
07年,我把整个事件梳理了一下,写成名为《死刑犯呼格吉勒图被错杀?——呼市1996年“4·09”流氓杀人案透析》的内参,分为上下篇。这次发行范围就比较大,县级干部以上都能看到。语言很犀利夹叙夹议,倾向性还是很明显的。这两篇内参的影响很大,给内蒙古高院施加了一些压力。
嘹望新闻周刊的领导看到了,想在北京采访几个法学专家后公开发表。网上就有了《疑犯递出偿命申请,拷问十年冤案》的文章,之后各大媒体才开始后续报道。北青报,法晚报,新京报这些都市报初来内蒙,我把呼格父母家里的电话交给他们,期间辽宁电视台也做了专题影响很大。
案件进展卡在内蒙古高院
案件进展还是卡在内蒙古高院。政法委召开会议研究(呼格吉勒图案),高院派来的代表是当年的审判长,他本应该回避才对。
当时我很苦恼,便和自治区检察长邢宝玉探讨。他和我认识我比较早亦师亦友。我问他你怎么不抗诉,他说如果抗诉法院维持原判,这个案子就完了,他建议跨省取材后审理拿出内蒙。我觉得他的建议特别好,就写了内参《内蒙古法律界人士建议跨省区异地审理呼格吉勒图案件》,这对内蒙古高院触动比较大。
但是案情推动依然很难,当时领导班子都换了,政法委办这个案子的领导也都走了,包括内蒙古党委书记都换了,环境不是那么明朗清晰。
柳暗花明呼案迎转机
这期间,北京的一位记者一直很关注很上心,后期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将信息转移给他。11年的时候我不甘心,清明节时,让社里做了一个电视片在优酷上播出,反响比较大。没多久,凤凰卫视也做个一个视频,网民跟帖热烈。我抓住机遇写了
一篇题为《呼格吉勒图案复合六年后陷入僵局,网民企盼让真凶早日伏法》的内参。这篇内参被中央领导和最高院领导批示后,内蒙古高院新任院长胡毅峰推动法院成立了五人复核组。
复查到12年的时候,状况就特别好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李佳兼任政法委书记,王君来到内蒙古(担任自治区党委书记),积极因素全来了,柳暗花明又一村。
“无形双手”阻挠翻案
最关键的证据(凶手精斑)丢失,是搬家时管理人员不认真丢失,无意之间也是正常的,应该不是故意损毁证据。
但在案情清晰之后,被搁置九年之久是有原因的。有律师说是因为要处理一大批人,我认为他说对了一部分。个人认为更重要的是官员心态,谁也不去争头,比如平反这个案件,谁牵头也不会带来好处,问责会得罪人,我们很多官员心态就是一种算计,对自己有利或没利。(他们会想)到时候造成负面影响,归结到我身上影响自己“进步”。
“官员心态”才是真正无形的双手。比如之前我打得很有章法,但是到后来我没有对手了。一些官员缺少过去老一辈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官员心里面缺少老百姓,缺少实事求是、面对一切的责任担当。这一点会真正长期影响我们的工作效率。
有一次我写内参忘记处理,把一个干警的名字写进去了,后来这件事给他带来的负效应很大,有人泼凉水说风凉话。现在再让这位干警去说,他不会说。有些人当官是往上抢的,帮老百姓做事是不抢的,官员心态很重要。
黎明前的黑暗最痛苦,你看不见摸不着但它存在。我希望尽快把这个事情画一个句号,九年太长了。所以有记者采访我的时候,我把手里头的料都抖了出去。当新华社记者这么多年,攻了不少山头,这个山头是最大的。我站出来接受媒体采访,才能把这个事情往前推。
呼案能昭雪临门一脚还是四中全会,这是突破口推动力!没有四中全会《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媒体不会聚焦到这个案件上来。有几个媒体关心这个事?也有,这些年也有几个媒体关注,但不会这么热度、这么聚焦的关注。依法治国是人们心灵深处的呼唤,恰巧这个时候呼格案出现了,大家的心都跳到一起去了。
与呼格吉勒图父母“奋战”九年
呼格案再审的时候,我也没想到我和他们老夫妻俩情感上的联系这么紧密。这些年,也就是打个电话安慰劝说鼓劲。当再审通知下来的时候,我到他们家跟他们一起迎接立案通知书,我也没想到我会哭。他们抓住我的手一哭,我就忍不住了。咋说呢,高兴也悲伤。
悲伤的是呼格父母太不容易了。前九年是他们两口子抬不起头来,后九年是为儿子申冤呐喊,前后一共十八年。脸上显出岁月的沧桑。他们看起来像七十多岁的人,实际上李三仁才六十六,他老伴才六十。实在太煎熬人了。有的网民说,他们是不是凑钱给(汤计)不然怎么管九年。也有人说他们哪有钱给啊?(笑)
我很能理解李三仁夫妇。从1996年6月10日呼格执行死刑以后的九年,他们并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儿子是无罪的,这九年老两口心灵上的创伤是很大的,他们认为自己生了个流氓杀人犯儿子。呼格当时判了两个罪名,一个是流氓罪五年,另一个是故意杀人罪死刑,合并之后是死刑。当时律师做的辩护是有罪辩护。有人说他们的儿子是流氓杀人犯,他们就低着头赶快跑。后九年是四处为儿子伸冤,太不容易了。
有些网民觉得我不可能坚持九年。其实就是当你做一件事的时候,就要把它做完。如果我不帮他们(夫妇),他们可能就绝望了,或者做出其他的事情。我总鼓励他们说已经透亮了,千万不要放弃,当他们想采取过激行为的时候,我就跟他们说不要这样做。不去(上访)不好,但是去了要理性。大家都同情你们,只不过说不出来,哀兵必胜不要闹。
再审后老两口来拉着我的手说,这些年最大的牵挂就是怕你调走,你调走了可怎么办。我上班第一件事主要就是呼格的案子。隔几天就去趟高院去“上访”。
新闻伦理:把话语权还给父老乡亲
作为一名记者,我坚持为呼案伸冤是因为良心。记者就是要把话语权还给父老乡亲,要有这样一个信念。新华社有很大的话语权。党中央把话语权给记者,就是要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大家都能做到,但是最重要的就是下情上达,这是党中央第二通道。如果不为老百姓去呐喊,就失职了。
我珍惜“新华社记者”这五个字,就要忠实履行这份职责。这些年我一直兢兢业业做新闻,也写出很多(新闻)。我写了牛玉儒,总书记在内参上批示,他便成为一个全国的典型人物。11年我写了准格尔旗的公安局长郝万忠,中央领导同志批示他成为英雄人物。我打每一个仗都能给后世留下一些东西。认真去履行新华社记者的职责。
呼格父母为儿伸冤,我想他们就是我的父母,就是我的兄弟姊妹。他们的孩子出了这样的事,如果我们不去校正,不让执法人员从这件事情中吸取教训,有一天事情可能落到我们的孩子头上。
赛罕区督查室主任曾到我这来“上访”,我当时就乐了。他本来是中央负责落实领导督查呼市的。结果他退休后,他父亲的房子没有任何理由就被拆了。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体现出重要性来了。依法治国这块必须加强,不能精于计算。只有大家不计个人得失,不计个人名利,去认真的推进才能落实。
现在我们有这么好的形式,党中央作出了《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我们就可以扎扎实实(落实),一年不行就两年,两年不行就五年,五年不行就十年。我们经过十年、二十年的努力,总会更好,更能体会到这种个案的公正。政府人员也要在职权范围内履行权力,呼格案是个节点。
采访技巧:不为新闻而新闻
我们当记者,饭要一口一口吃,做事情要讲究方式方法。记者不能总抱怨现有的各种“限制”,办法总比困难多。
可以去敦促加快进度,但不能(简单粗暴)往上面告状,这可能起到反作用。我曾不断地和有关领导沟通,说这老两口有病要加快进度,甚至开玩笑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将来离开这,你不遗憾吗?。”有些东西我让其他媒体去发,自己在后面默默积极推动。
不要为搞新闻而搞新闻。出现一些积极的因素,就去鼓励帮助。记者的目的是为解决问题,而不是出新闻。现在有些记者为了新闻而新闻,为了猎奇出名而做新闻。我认为记者更多的是应该默默守候去推动,对你心爱的职业其实是一种声誉的赢得。不是写了多少稿子就是好,更多的是赢得基层群众、采访对象的支持。
11月20号再审新闻发布会,我19号就知道了,但我生怕有其他因素影响案件进展。我的目的是看到它的结果,而不是抢新闻发布会。所以说,记者的认知是要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国家利益,有利于公众利益。记者不写是为了事情的解决,写也是为了事情的解决。
不能为新闻而去炒作,那就没意义了。要做真正有厚度的记者。
谈问责:立功要撤销那是耻辱,有些人该免职
报道呼格案件时我没有谈到问责这个事情。我不希望这家已经残缺了,那边一抓人又出现一大批残缺的家庭。当年办案人员也不见得本意上都是坏人,不要把办案人员放在坏人的角度上思考。最关键的是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等案子宣判无罪再谈赔偿问责。
但是,有些人的责任还是要问的,比如说当年呼格吉勒图案的立功应该撤销,那是耻辱。有些干部应该免职(就是主要责任人),他不应该站在那个位置上。
还有一件事情我一直也没提,需要调查落实:有人说二审审判长没看过卷,是书记员签字。从2006年,就有人向我反映这个问题,但我一直没有写进(内参)去,为什么我不写,因为这个是后话。
将来问责,这个事就应该调查清楚,如果是就应该撤职。这就是最典型的草菅人命,你有生死大权,连案卷都不看,那给你这个权力干啥?一旦将来确定落实了,该问责就要问责。“严打”有缺点,但不能把办错案全推到严打的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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