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学院前学生会主席陷囹圄
浏览量:时间:2014-10-15
秦明(化名)1985年出生在湖南省衡阳的贫苦家庭,自幼品学兼优,大学本科毕业后,顺利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研究生,不仅荣获奖学金,而且顺利担任法学院学生会主席。
作为一名名牌大学且研读法律的高材生为何屡次实施盗窃行为呢?这值得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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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明的堕落始于2011年冬女友意外怀孕,急需用钱,又不敢向家里要钱。后女友堕胎后,向其提出了分手。为挽留女友,表达对女友的歉意,秦明剁指明志,发誓对女友好。因此,到后来,秦明时常逃课去校外兼职,赚取外快。但这一切仅是表象,其深层次的变化是,秦明的心理已发生明显的改变,其认为“物质条件匮乏,才导致女友收到严重的伤害”,只有好的物质条件,才能挽留女友。
2012年成为学生会主席后,秦明说他再也没有时间去校外兼职赚外快了,为了履行当初的承诺,给女友足够的钱。他不得不向同学借钱、透支信用卡,拆东墙补西墙,整天过得人不人,鬼不鬼的。终于,为了满足畸形的物欲,他进行了第一次盗窃行为。再后来,发展到偷窃同学的电脑、手表、相机等贵重物品。直至2013年3月8日落网,秦明已偷盗100余件物品。
经一审、二审,法院以秦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王亚林刑辩网解读:错误的金钱观、爱情观毁了名牌大学高材生
通过分析秦明盗窃的原因,其是因为错误的金钱观、爱情观,才逐步偏离自己的本性,一步一步踏入不归途。他虽然是一名法律高材生,掌握了法律专业知识,但其缺乏知法、守法的意识。秦明的行为表明其对物质、金钱的畸形追求,存在错误的爱情观、金钱观。同时,秦明虽然接受了高等教育,但其自控力、责任感匮乏,才致使其没有抵制住物质的诱惑,终于沉迷于中,不能自拔。
编者记: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希望秦明能够在挫折后,不放弃自己,以自己的行动回报家人,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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