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必要性审查试点项目在安徽芜湖启动
浏览量:时间:2014-08-18
正义网合肥8月10日电 (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吴荧)8月7日,由最高检监所检察厅与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导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试点项目在安徽省芜湖市检察机关正式启动。这是该市检察机关继三年前承担了看守所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试点项目并取得丰硕成果之后,围绕如何更好地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问题所承接的又一课题项目。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新增内容,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一项新的重要职责。自去年初开始,在最高检监所检察部门的指导下,芜湖市检察机关被选定为“羁押必要性审查项目”实践调研基地。期间,中国人民大学的多位专家学者数次前往芜湖进行调研、座谈和论证。在此基础上,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决定在芜湖市正式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课题试点工作。
据芜湖市检察院检察长胡胜友介绍,为保障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顺利开展,一年多以来,该市检察机关相继探索建立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协作配合、归口办理、在押人员告知以及职务犯罪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办法等相关工作制度,还对羁押必要性案件的审查范围、程序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内容进行了规范。
据了解,去年以来,芜湖市检察机关共对164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占同期全市批捕人数的7.5%。经审查,向办案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56人,建议率为95.1%,办案部门采纳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43人,采纳率为91.7%。
尽管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胡胜友也坦言,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首先是执法理念还未得到根本转变,一些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还是倾向于“一关了事”或不愿意主动变更强制措施;其次是不需要羁押的条件不好把握,办案部门之间对是否需要继续羁押往往存在不同认识,即使办案单位最终变更了强制措施,更多的是靠协调;最后是羁押必要性案件线索发现途径比较单一,80%以上的羁押必要性案件都是由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自行发现,律师和在押人员很少主动提出申请。胡胜友表示,所存在的上述问题,将是下一步试点期间需要关注的重点。
最高检监所检察厅厅长袁其国、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安徽省检察院负责人以及芜湖市政法各部门、中国人民大学专家学者、律师代表共30多人参加了启动会。
【转载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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