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不起诉 国家赔偿获慰藉
浏览量:时间:2022-12-14
作者:袁长伦律师
我国刑法的目的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也就是说,刑法具有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的机能。而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是存在一定矛盾张力的,二者如果不能够兼顾或者有所偏颇,就会出现办案的偏差。
被告人韦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提起公诉,袁长伦律师接受委托后坚持无罪辩护。通过会见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意见,及仔细地查阅卷宗,辩护人发现本案事实不清,证据有很多疑点和矛盾之处。在多次沟通中,办案检察官认为证据充足,能够互相印证。原主办法官也认为有痕迹鉴定意见,能够证明两车发生了碰撞。辩护人认为鉴定意见不是同一性鉴定,没有鉴定两车的物质交换。况且,两车的痕迹高度相差2~3cm,难以达到真正的吻合。
辩护人通过调查被告人同乘的证人发现,证人离开家欲乘坐被告人的车辆时,抬头看了家里的钟表,是10:00钟出门。在家门口30米马路的对过等了几分钟,坐上被告人10:12的车辆,从而消除了卷宗中其陈述的10点多一点坐上车的疑问。
同时,辩护人通过精确到秒和米的计算方法,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被告人不可能达到案发现场,离案发现场还有1000米左右。
本案前后经过五年,经过四次补充侦查。前两次补充侦查,因证据不足,侦查机关向检察院撤回案件起诉,检察院予以准许。四年后,侦查机关又向检察院提交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后,两次建议延期审理,补充侦查,两次开庭审理。辩护人针对公诉机关提交的每一份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引导法官的思维。辩护人向法庭提交了调查两个证人的录音,同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议庭对本案无罪的确信。
每个无罪案件取得的背后,都包含着无限地艰辛和不懈地坚持。本案被告人被错误羁押421天。某某检察院决定给予赔偿178881.58元;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30000元;合计208881.58元。可以说,如果没有辩护人和被告人及其家属的坚持,是不可能取得今天的效果的。刑事辩护人是刀尖上的舞者,需要有足够的勇气和坚持,才能达到最终的胜利。
最后想说的是,公权力一旦没有制约,就会泛滥和恣意,刑事辩护就是这制衡的一极。比如,当前,河南某县检察院因当地居民非法猎捕12只壁虎、14只壁虎、24只壁虎,将三个五六十岁的老人分别入罪,向法院提起诉讼,就明显的不符合新的司法解释的办案理念,偏离保障人权的宪法宗旨和刑法目的,是值得深思的。
附赔偿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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