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辩护---认罪认罚案件法院最终判决量刑打对折
浏览量:时间:2022-07-31
承办律师:
杨晗春律师,金亚太刑辩分所未成年人犯罪辩护部主任、权益合伙人
谢东泽实习律师
关键词:认罪认罚;开设赌场罪
办案经过:
王某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C县人民检察院公诉至法院,杨晗春律师、谢东泽实习律师受C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其审判(一审)阶段的辩护律师。在接受指派后,辩护律师第一时间进行阅卷并与当事人进行谈话。
经了解,王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已经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建议对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辩护律师经过详细阅卷后,初步认为认罪认罚的量刑意见过重,在庭前与当事人进行了详细的沟通。
在庭审过程中,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王某某犯罪情节较轻微,对于认罪认罚的量刑意见多次提出异议,经法庭征询意见,公诉机关不同意调整量刑,辩护人坚持认罪不认罚的辩护策略,法庭最终采纳辩护人的意见。最终,经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下调了九个月,罚金下调一万,当事人对于案件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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