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数十枚印章和证件,三罪名获从轻处罚
浏览量:时间:2020-04-06
【涉案罪名】伪造国家机关证件 3件
伪造公司印章 13枚
伪造事业单位印章 4枚
伪造居民身份证件 5张
【检察院指控】伪造数十枚印章和证件
【法院判决】三罪合并执行两年有期徒刑
【辩护律师】
黄奥,金亚太刑辩分所副主任、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所长、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
【办案经过及结果】
2018年3月27日X某因伪造数十枚印章和证件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件罪被安徽省B市公安局立案侦查,4月2日X某家属委托黄奥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
4月3日,黄奥律师前往安徽省B市公安局递交相关委托要求会见,但B市公安局对其采取违法强制措施,后黄奥、律师分别向安徽省公安厅法制处、安徽省检察院递交书面《纠正违法行为申请书》,要求纠正安徽省B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违法行为,依法通知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家属,接受律师委托手续及相关材料,并给予回复。安徽省公安厅法制处、安徽省检察院了解相关情况后,依法纠正安徽省B市公安局违法行为,要求其依法保障律师和当事人家属合法权利。4月9日,黄奥成功会见X某。
2019年1月9日B市某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黄奥、花文静律师依法发表辩护意见,认为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情节较轻,X某受环境影响,法律意识淡薄,故实施犯罪,其主观恶性较小,考虑各地司法实践区别较大,依法对其从轻判罚,并适用缓刑。一审法院采纳辩护人大部分意见,在X某伪造数十枚印章和证件的情况下对其从轻处罚,三罪合并执行两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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