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辩护

成功取保候审|马世理、张泽兵律师为诈骗案当事人取保候审

浏览量:时间:2022-12-27

关键词】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不批捕;取保候审

公诉机关】H市Y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W某

辩护人】马世理,安徽金亚太刑辩分所律师,权益合伙人。

张泽兵,安徽金亚太刑辩分所律师。

案件结果】检察院不批捕,成功取保候审。

案情简介

W某以在外面投资工程为名,多次向Y某和C某骗取借款,借款之后完全用于个人挥霍,共计骗取Y某和C某69万元,目前案件还在侦查阶段。

律师工作

1、接受委托后,W某已经被X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准备送往看守所羁押。辩护人第一时间去看守所预约会见,及时向W某了解案件基本情况。

2、在与W某会见沟通之后,辩护人通过对基本事实的分析与梳理,认为将W某的行为定性为诈骗罪,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W某与Y某和C某之间就是普通的民间借贷关系。

3、随后,辩护人与办案警官、承办检察官沟通案情,表达辩护观点,并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辩护人在上述文书中重点阐述了W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的依据,并提出如何区分诈骗罪和民事欺诈之间的关系,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决定对该当事人不予批准逮捕,并办理取保候审。

【办案总结】

诈骗犯罪侵害的客体为公私财物所有权,民事欺诈的目的在于意思表示或合同的履行利益,其制度价值则在于修复意思表示的瑕疵。

附:看守所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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