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太无罪案例|孙宝华律师办理社保诈骗案(数额巨大)获不起诉
浏览量:时间:2022-12-27
【关键词】诈骗 不起诉
【被告人】李某
【承办单位】H县人民检察院
【量刑建议】缓刑
【办案结果】不起诉
【辩护人】孙宝华律师,法律硕士、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工会主席、税务犯罪辩护部主任
【案情介绍】
李某明知自己不符合享受社会保障补助条件,通过提交虚假的租房合同、收入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骗领社会保障补助47908元。
【辩护过程】
1、孙律师接受委托时,获悉公安机关准备对李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于是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提出李某不具有社会危险性,请求对其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意见,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取保候审。
2、公安机关办案期间,孙律师收集到李某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证据,及时提交给办案单位,并提请公安机关对本案予以撤销案件,但公安机关认为本案仍需追究刑事责任,不同意撤案。
3、公安机关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孙律师阅卷后就第一时间将本案无罪以及罪轻的辩护意见与检察官进行沟通。检察官阅卷后却认为本案可适用缓刑,同时要求社区矫正机构作出了缓刑评估。
4、后孙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检察官终于同意可以对本案适用不起诉。经过听证、认罪认罚具结等程序,12月19日,当事人终于拿到了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
【办案小结】
1、当事人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及时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极其重要。本案公安机关立案后欲对当事人刑事拘留,假如没有第一时间沟通辩护意见,即便最后案件被不起诉,当事人也要在看守所被羁押而丧失人身自由。
2、刑辩律师要勇于善于收集当事人无罪罪轻的证据。很多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只就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提出辩护意见,而不敢或不会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
3、刑辩律师要学会百折不挠地与办案单位沟通辩护意见。刑事案件纷繁复杂,说服案件承办人本来就不容易,想一次性提交辩护意见就能解决问题更是不可能的事情,这就需要刑辩律师多打电话、多跑腿、多动笔,努力让自己的辩护意见让承办人听得见、看得懂、接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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