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辩护

金亚太无罪案例|徐朝、王标律师办理诈骗罪案获不起诉

浏览量:时间:2022-07-29

【涉嫌罪名】诈骗罪

【公诉机关】安徽省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

【办理结果】存疑不起诉

【辩护人】徐朝,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一级合伙人;

王标,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刑辩分所律师,权益合伙人

【案情介绍】侦查机关指控:2018年9月,犯罪嫌疑人W某1与H县某寺庙住持W某2约定,由W某1负责对外募集善款,每月募集三万善款,多余的善款归W某1等人,后因为信徒投诉,W某2让W某1暂停对外募集善款。

2019年年初,W某1再次联系W某2,约定W某1以某寺名义募集善款,募集到的钱按照事先约定分配寺庙三万的善款,其余善款归W某1、W某3(本案当事人)团队。W某1在外成立团队,业务人员持有多部手机,注册大量微信号,业务员加入佛教信徒群,在群里寻找信徒加好友。业务人员谎称是某寺庙居士和义工,与信徒聊天,给信徒发佛训、做法事的图片、寺庙遭受洪灾的照片,获取信徒的信任和同情。

业务人员编造某寺庙被水淹了需要修缮,助力寺院印金刚经,为信徒供奉佛像、佛灯,给寺院佛像贴金,给僧众捐赠僧衣、僧鞋等理由向佛教信徒募捐。

【办案过程】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就本案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无法查清犯罪数额、证据不足等问题与公诉机关沟通并提出详细的书面意见,公诉机关将本案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案件结果】

公诉机关认为:目前证据无法确定W某1等人为H县某寺募集捐款的总数额,以及H县某寺实际收到W某1等人募集捐款的数额,从而难以认定W某1等人主观上具有非法目的。安徽省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W某3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附:不起诉决定书(部分)


撰稿:王标  张泽兵

编辑:许巧蔓

审核:张世金  蔡鹏
 

分享到: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上一篇:成功案例|查富涵律师承办诈骗罪案件获不起诉

下一篇:金亚太成功案例|吴强强、余才能律师办理140余万诈骗案获改变定性处理

该内容非常好 赞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