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辩护

记者专访律师王亚林 为何要为肇事司机罗国华辩护?

浏览量:时间:2014-04-22

记者专访律师王亚林 为何要为肇事司机罗国华辩护?

  来源:人民网,http://legal.people.com.cn/GB/14960195.html,2011年6月21日。

  法制网,http://www.legaldaily.com.cn/ecard/content/2011-06/15/content_2746208.htm?node=24168,2011年6月15日。

  核心提示:王亚林说,“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无论是为穷人提供法律帮助还是为贪官和杀人犯辩护都是我的工作。碾压协警案件发生后,社会上的声音是一边倒,我作为一名普通法律工作者一直呼吁公众理性思考。与此同时,罗国华的亲属来找我。我便接受了被告人以及家人的委托。”

  在为教师新村碎尸案主犯方一进行辩护以后,王亚林又选择了替罗国华进行辩护。为什么王亚林会在舆论一边倒的情况下,愿意为犯罪嫌疑人做辩护?是名?是利?还是其他?昨天下午,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王亚林律师。

  为嫌疑人辩护都是律师本职工作

  记者:你为什么会选择做嫌疑人罗国华的辩护律师?

  王亚林: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无论是为穷人提供法律帮助还是为贪官和杀人犯辩护都是我的工作。碾压协警案件发生后,社会上的声音是一边倒,我作为一名普通法律工作者一直呼吁公众理性思考。与此同时,罗国华的亲属来找我。我便接受了被告人以及家人的委托。

  自称此案件对自己并无特殊意义

  记者:很多人质疑你为嫌疑人罗国华的辩护是为了炒作成名,或者收取高昂的律师费,对此你怎么看?

  王亚林:这个案件对我而言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因为我自己似乎已经既不需要靠这个所谓的名案炒作出名,也不需要靠收取这个案件的律师费去提高生活水平。我也办理过很多不收费的法律援助案件。我赞赏主动提出为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代理律师的智慧和勇气,但我不敢这样。我曾多次出任故意杀人案件的被害人代理律师,但这些都是收费的。

  已在看守所会面嫌疑人两次

  记者:在受理罗国华案件后,会见嫌疑人过程中你们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王亚林:我们的工作都是法定的,向警方了解涉嫌的罪名,会见犯罪嫌疑人。目前已经会见了两次。会见的目的在于向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了解其有无遭到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的情况。

  三份申请若被采纳能推翻指控罪名?

  记者:你向公安机关递交了补充该案证据的三份申请,并提出希望媒体能够参与侦查活动,这又是基于什么考虑?

  王亚林:关于此案的取证我们向公安机关递交过三份申请,甚至希望媒体有条件地参与一些特别的侦查活动。我相信这样三份申请如果能够被采纳,罗国华当时的行为基于故意还是过失的性质就会昭然若揭。我们也希望司法机关能够公开、公正地处理此案。当然,我们祈祷和祝福这位尽职的协警尽快康复,而且罗国华案件也会有公开审理的那一天。

  嫌疑人主观罪过是故意还是过失?

  记者:对于这起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碾压协警案件,你作为一名律师会如何看待?

  王亚林:大家都知道,受害人的伤情程度和罗国华当时的主观罪过是故意还是过失,在本案中是非常重要的。关于协警有无取证、查验驾驶证照等执法权,以及交通警察处理道路违章行为的具体程序,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有明确的规定。

  另外,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是《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权利,即便他是犯罪人。对案件进行媒体审判也不合适,司法公正的核心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都得以平等地实现。我们会协助司法机关对本案进行公正、客观的审理,并协助当事人进行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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