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毒品罪
返回列表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王亚林刑辩团队注:该刑法是指97刑法,我国79刑法并没有规定该罪名。)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禁毒的决定》首次将非法持有毒品行为规定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