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诈骗研讨会——刑事下午茶第十六期
浏览量:时间:2017-03-18
原油诈骗研讨会——刑事下午茶第十六期
题记:2016年末,合肥市原油诈骗案呈井喷状爆发,我所先后受理了近三十起系列案件,累计了丰富的辩护经验,外省市知名律师、资深公安因此特前来学习,共同研讨案件。
2017年3月17日,金亚太刑事机构第十六期刑事下午茶如期举行。本次下午茶研讨的分别是张世金律师提交的上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案、姚进律师以及王非律师提交的原油诈骗案。本次研讨的案例极具典型性和代表性,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刘庆胜到会与各位律师进行研讨。另外,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周连勇等一行十人、滁州市资深律师李家顺也远道而来,共同参加了下午茶研讨活动。
首先,张世金律师就上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案主要案情进行了概要介绍。大家对于审计报告等关键问题多次向张世金律师发问。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对于资金断裂,借钱偿还前期借款利息这样一种“拆东墙补西墙”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集资罪。
大多数律师认为本案审查重点是审计报告,损失四千多万是否能够查清,证据是否充分。对于本案是否构成“非法占有”目的,刘庆胜队长认为在明知前期借款及利息都无法还清的情况下,继续吸收公众存款,应当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参会律师多认为重点是犯罪嫌疑人能否合理交代钱款去向,以及审计报告的关联性审查。
其次,姚进律师就其与王非律师承办的同类原油诈骗案向会议做简要介绍。2016年末,合肥原油诈骗案呈井喷状爆发,这种新型诈骗给司法机关和律师提出了新的挑战,会场上大家的讨论也异常激烈,一度陷入白热化。
大家就风险告知情况、内部层级构成、交易信息是否公开、资金流向等问题向姚进律师、王非律师发问。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代理商根据大盘预测反向推荐原油,以及伪装“白富美”、“高富帅”吸引入户是否构成诈骗。大家认为,对于概率性事件进行隐瞒,是否应当认定为诈骗存在争议。其次,平台拦截入户者资金,不汇入国际资金池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但是代理商以及会员单位是否构成诈骗存在争议,可以考虑进行无罪或罪轻辩护。
最后,金亚太律师机构管委会主任王亚林律师、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周连勇对研讨案例中的主要辩护观点及辩护策略都发表了精辟的点评,指出诈骗罪的重点和难点在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两起案例中,被害人能否及时拿回盈利是案件的重点。另外,从证据的角度,应当重点审查平台虚构出真相,擅自拦截投资款的行为,代理商和平台是否存在共谋。
本期刑事下午茶的案例研讨主题活动持续了两个半小时,大家通过案例讨论的形式,共同分享办案经验,本次下午茶更是有外省同行以及公安机关同行参与,在观点碰撞中产生了一加一远远大于二的效果,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供稿:钱梦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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