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良 教授
陈兴良,男,1957年生,浙江义乌人。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刑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以及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安徽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高级顾问。1977年12月考上北京大学法律系,1981年12月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攻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4年12月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1987年12月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哲学、刑法教义学、判例刑法学,主要著作有《刑法哲学》、《刑法的人性基础》、《刑法的价值构造》、《本体刑法学》、《正当防卫论》、《共同犯罪论》、《遗传与犯罪》、《刑法的启蒙》、《规范刑法学》、《教义刑法学》等;主编《刑法全书》等20多部;合著《刑法学原理》等30多部;合译《立法理论——刑法典原理》等数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二百余篇。1997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当选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0年获教育部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奖;2001年“中国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项目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2004年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4年入选教育部文科首批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4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2005年“刑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06年作为课程负责人的北京大学刑法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2007年获美国犯罪社会学会国际学术奖;2010年获日本刑法学会名誉会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