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金亚太刑事控告:优秀案例精选
浏览量:时间:2025-01-23
在过去的一年里,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刑事调查与控告中心战果颇丰,办理了多起成功案例。每起案例的背后,都凝聚着金亚太律师的智慧与汗水。每一个金亚太人都始终秉持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以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精神,深入剖析案情,精心制定调查控告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合法权益,也为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了微薄力量。以下部分优秀控告案例(排名不分先后),充分展示了金亚太律师在刑事控告领域的专业、敬业、尽责。
案例一:王某2600余万“过桥”借款型被诈骗案
承办律师:胡美玲
案情概述: 2020年7月,王某与某金融公司员工刘某相熟,后续刘某提出可以帮助王某将资金出借给在该金融公司办理业务、急需过桥资金的客户,客户均有资产用于抵押,出借资金无风险。王某自2021年10月开始,多次提供资金给刘某对外出借,并收取一定利息。直至2024年6月底,刘某告知王某,其将3000多万资金出借给同事陈某夫妇对外放贷,现资金全部无法收回,其中包括王某借给其的2600余万本金。王某与刘某商议后,决定让刘某前往当地A区公安机关报案,A区公安机关认为本案属于民事纠纷,未予以受理。
承办结果:公安机关对刘某、陈某夫妇以诈骗罪立案侦查。
案例二:L某合伙投资型被诈骗案
承办律师:王一帆、胡美玲
案情概述: L某与X某通过熟人结识。2023年初,X某以有好的投资项目为由,拉拢L某一起投资经营电商业务,筹备设立北京某科技合伙企业。X某要求L某在企业成立前缴纳投资款项,L某将三笔投资款共计50余万元转至X某个人账户。该企业成立后在H市S区租赁了办公场所,企业并未实际经营也未设立账户。后L某多次要求X某说明投资款去向无果。
承办结果:公安机关对X某以诈骗罪立案侦查。
案例三:Y某“借款型”被诈骗案
承办律师:胡美玲、张胜萍
案情概述:L某系H市某直播公司隐名股东之一,被害人Y某系该公司员工。2023年底至2024年初,L某以公司经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陆续分多次向Y某“借款”约60万元。后经Y某了解,L某并未将所借资金用于公司经营,而是用于赌博、归还个人债务等用途,Y某多次要求L某还款无果。
承办结果:公安机关对L某以诈骗罪立案侦查。
案例四:某物流公司被职务侵占案
承办律师:袁兴军
案情概述:2021年张某入职某物流公司任销售经理,内外勾结几名驾驶员共同伪造虚假运单,从公司骗取50多万元运费。接受刑事控告委托后,袁兴军律师深入企业,全面收集了150页证据材料递交给公安机关。律师认为张某某涉嫌诈骗罪,但公司经考量,还是决定以职务侵占罪控告。刑事立案后,因疫情原因张某被取保候审,案件进展缓慢。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张某不仅没有积极退赃,还在外地继续开设公司。袁兴军律师向检察院递交法律意见书,一方面请求检察院逮捕嫌疑人,另一方面,提交张某行为应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最终,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逮捕了张某,张某认罪认罚。
承办结果:公安机关对张某某以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后法院判决张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例五:汪某被诈骗案
承办律师:苏义飞、李琦
案情概述:闵某与汪某同为保险公司员工,闵某系汪某上级领导,闵某虚构多起保单业务,以给汪某在公司挂单为由,要求汪某提前支付佣金分成,共计被骗36万元。
承办结果:公安机关对闵某以诈骗罪立案侦查。
案例六:余某某被诈骗案
承办律师:查富涵、范学松
案情概述:陈某某自称是C市某医院工程科科长,该医院改造装修工程即将招标,可与余某某合作。陈某某承诺短期内能推动中标事项。 2023年6月以来,陈某某以推进工程招标为由,不停向余某某索要钱款和烟酒。至2024年7月1日,余某某前后一共转款陈某某257840元,现金1万元,送烟酒花销110684元,共被骗378524元。 余某某曾前往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告知属于民事纠纷,不予受理。
承办结果:公安机关对陈某某以诈骗罪立案侦查。
案例七:张某某控告崔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承办律师:王标
案情概述:2021年7月,张某某与崔某某签订《借款协议》,协议约定崔某某向张某某借款260万元用于偿还崔某某向胡某某和刘某某的借款,借款期限到期后,在崔某某多次催要下仅偿还9万元,剩余251万元拒绝偿还。2021年8月,张某某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法院裁定冻结崔某某银行账户存款2554297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2022年9月,法院作出判决崔某某偿还张某某借款251万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案发前未向张某某偿还任何借款。诉讼期间,崔某某将其名下车辆转移至他人名下,向第三人转款50万余元(其中,指示他人向第三人转款27万元)。
承办结果:公安机关对崔某某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
案例八:L某被诈骗案
承办律师:鲁鑫宇、杨晗春
案情概述:2022年以来,L某与W某开始存在生意往来,由L某向其提供货物,W某支付货款。在双方合作的过程中,W某采用“结算小部分,赊欠大部分”的方式从L某处拿取大量货物,最终拖欠货款达70万元。2023年10月,W某以“经营失败”为由继续拖欠L某货款。L某苦于无法索要货款,遂委托鲁鑫宇、杨晗春律师帮助其追索货款。
承办结果:公安机关对W某以诈骗罪立案侦查。
案例九:某化工公司被挪用资金案
承办律师:徐达妃、冯贵祥
案情概述:2024年1月,某化工公司大股东甲因公司经营需要引入新投资者星公司,星公司投资入股1100万享有该化工公司35%股权。星公司分批转入投资款项后,大股东甲却将此1100万资金挪用于自己经营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乙化工公司。星公司发现后,委托金亚太律师进行处理。律师介入后,以挪用资金罪进行刑事控告。
承办结果:公安受案阶段,即为公司挽回损失1100万元。
案例十:王某被诈骗案
承办律师:李全喜、吴月瑶
案情概述:2024年3月,朱某了解到王某做项目缺少进项发票,自称有渠道,可以买到票。一番花言巧语下,王某深信不疑,没想到却掉入了朱某布下的“局中局”。开票期间,朱某以开票需要“走流水”为由,诱导王某将数十万余元转入第三人100%持股的公司账户,并允诺“走流水”后会立马返还。但开票之后,朱某抓住“黑吃黑”,王某不敢报警的心理。仅少额返还,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退还大部分资金。后在律师专业指导下,案件顺利控告成功。
承办结果:公安机关对朱某某以诈骗罪立案侦查。
撰文 | 吴月瑶
编辑 | 代娜娜
审核 | 陶鸿 曹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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