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太无罪案例|开设赌场案获不起诉
浏览量:时间:2024-02-06
【关键词】开设赌场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不起诉
【办案机关】A省C县人民检察院
【辩护律师】 蔡兴鑫,刑法学硕士,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介绍】
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刘某某、张某、温某某等人经他人介绍、组织在J省某市经开区某小区内组建一个工作室,专门为某网络赌博APP提供跑分服务。刘某某经他人介绍来到该跑分工作室,在该工作室内负责管理监督提供跑分人员、“上卡”、与该工作室上线进行通联接受上线转账指令并安排跑分人员进行转账等,从中非法获利。
【办案过程】
案件移送检察院之后,刘某某的家人专门从J省来到A省找到我们。辩护律师了解到刘某某目前还是在校大学生,接触到该工作室是在勤工俭学期间认识的人介绍的。介绍该份工作给刘某某时,告知刘某某工作内容很简单,就是给工作室看看门,帮助工作人员订饭等杂务。
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阅卷。通过阅卷,辩护律师了解到,公安机关是以开设赌场罪移送检察院,指控该工作室是专门为某一网络赌博平台跑分,与赌博平台联系紧密。工作室的实际负责人已经另案处理,本案处理的人员基本上很少见过实际负责人,都指认刘某某也是该工作室的负责人之一,公安机关将刘某某认定为第一被告人。
详细阅卷后,辩护律师首先与检察官沟通刘某某等人的行为不应认定为开设赌场罪,在案的证据无法证明该工作室只为这一个网络赌博平台跑分,不能仅仅根据查实到的两名被害人是在该网络赌博平台赌博,就认定是为该平台服务。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工作室人员与上游犯罪有联系,更不存在有犯意联络。刘某某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检察官认可我们的意见,将罪名变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在变更罪名后,辩护律师继续争取不起诉。刘某某不是该工作室的负责人,只是被聘用来负责日常杂务,领取固定工资;其目前还是在校大学生,利用假期勤工俭学,赚取生活费,社会危害性很小。最高检、教育部《关于印发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坚持惩治和教育挽救相结合,对于涉“两卡”犯罪的在校学生,要坚持以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
多次沟通后,检察官仍然认为刘某某相对于其他同案人员行为较为严重,但采纳我们的意见,对刘某某不予起诉。
刘某某及家人终于可以安心过个好年。
撰稿| 蔡兴鑫
编辑| 代娜娜
审核| 陶鸿 闫秀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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