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会平律师办理的涉黑案件成功脱黑,三罪辩一罪
浏览量:时间:2020-12-11
承办律师:
朱会平,金亚太律师机构一级合伙人,金亚太监事会监事
案情简介:
章某因涉嫌强迫交易罪于2018年3月22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参加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于同年4月27日被Z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18年9月21日Z县公安机关以章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聚众斗殴罪等四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3月15日检察院以章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聚众斗殴罪三罪起诉至法院,2019年9月18日至24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涉黑案件,2020年11月13日Z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最终判决章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自2018年3月22日至2020年11月21日止)。
律师辩护:
2018年10月章某亲属委托朱会平律师担任章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聚众斗殴罪等案件的一审辩护人。辩护人介入案件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前往检察院阅卷。在详细阅卷后,朱会平律师认为章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聚众斗殴罪存在无罪的辩护空间,该观点也在王亚林刑事辩护团队成员会议上得到认可,在多次会见后也与章某形成一致的辩护策略。在审查起诉期间,检察院即认为章某的敲诈勒索罪不能成立而没有起诉,按三个罪名起诉至法院。2019年4月8日法院召开庭前会议,辩护人将依法调取了章某的学信网的学历证明等文件提交法庭。2019年9月18日至24日经过一周的庭审,合议庭充分保障律师的各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控辩双方展开激烈的辩论。
关于章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辩护人认为从章某的生活、学习经历,以及进入公司后都没有证据证明章某存在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属于证据不足,依法不能认定;关于诈骗罪,数额高达200余万元,检察院指控章某系被征迁码头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明知虚增资产的情况下签字办理征迁补偿手续,辩护人详细分析了章某没有“明知”的事实基础,没有诈骗的主管故意;关于聚众斗殴罪,辩护人截取了检察院指控的双方对峙的监控视频关键节点的照片,打印后并当庭出示,认为章某没有聚众斗殴的主观故意和斗殴行为。在全案发表无罪后,辩护人就章某涉嫌的三个罪名做量刑辩护。
在开庭后经历过一年多时间,法院于2020年11月13日公开宣判,采纳了辩护人关于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无罪的辩护意见,关于聚众斗殴罪无罪的辩护意见没有采纳,判决二年八个月,在宣判后8天,章某刑期届满后恢复自由。
附判决书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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