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奥、张世金律师受邀为望江县律师授课
浏览量:时间:2020-09-01
本网讯:2020年8月8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刑辩分所副主任、安徽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所长黄奥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刑辩分所副主任、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副所长、职务犯罪辩护部主任张世金律师赴望江县出席“安徽省律师协会县域律师宣讲团望江站宣讲活动”,对参会的望江县全体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进行《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作用》、《监察体制背景下职务犯罪辩护的经验和技巧》主题培训。
本次主题培训由望江县司法局副局长汪从兴主持,望江县司法局副局长徐舰、省律协县域律师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许翔分别致辞。
黄奥律师首先讲述刑事辩护律师在“扫黑除恶”的新背景、新形势能够发挥哪些作用。其着重综述且对比中央和地方出台的关于“黑恶势力犯罪”“套路贷犯罪”的规范性文件,分析相关罪状,结合热点事件以及亲办案例向与会律师演示如何挖掘辩护要点,系统阐述律师如何办理相关案件。
黄奥律师还进一步讲述接受委托、会见、沟通案情、阅卷、调取证据、辩护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刑事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应对方法。针对上述风险,黄奥律师建议广大律师同仁办理刑事案件坚持“四要四不要”即要依法辩护、要擅于辩护、要敢于辩护、要理性辩护,不要违规收案、不要私自报道、不要单打独斗、不要违心配合。
张世金律师首先结合当前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分析监察机关办案的特点、调查的人员范围以及调查的罪名范围,特别指出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与转隶之前检察机关办案的重大不同之处。
然后,依据辩护经验,总结办理职务犯罪的困惑和现状,主要表现为:留置调查阶段律师无法介入,非法证据排除难,监察讯问录像观看、复制难,律师取证风险大,证人出庭作证难,司法解释僭越了立法权,类推解释刑法规定等。
与此同时,张世金律师从拓展监察机关留置调查期间的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参与审查逮捕程序,积极利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巧用中国特色的“诉辩交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寻找、发现自首、立功线索,重视审前辩护等方面指出律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出路。
本次授课结束后,与会律师表示受益匪浅,期待黄奥、张世金律师的下一次精彩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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