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太简讯

黄奥律师应邀为东至县律师授课

浏览量:时间:2019-05-19

  本网讯:2019年5月18日,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安徽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所长黄奥律师应邀赴东至县出席“安徽省律师协会县域律师宣讲团东至站宣讲活动”,为参会的东至县全体律师进行一场题为《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风险防范》的主题培训。

  本次活动由东至县司法局副局长刘芳主持,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宣讲活动的开场部分,首先,由池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晓勇进行开场致辞;随后,省律协副会长陈晨对东至县律师队伍的发展现状表示肯定,并对本次宣讲活动的目的和内容作出了重要讲话。第二部分为宣讲活动的授课环节,该环节分别由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安徽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所长黄奥律师、安徽省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盛勇律师进行。第三部分由池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晓勇作总结发言。

  当日上午8:40分,正式进入黄奥律师授课环节。首先,黄奥律师综述对比中央和地方出台的关于“黑恶犯罪”“套路贷犯罪”的规范性文件,结合近期热点事件,抽丝剥茧般阐述规范性文件确立的打击犯罪的新趋势,其认为当下新形势、新背景对于刑辩律师既是新挑战也是新机遇。

  其次,黄奥律师以亲身办理过的真实案件为切入点,点明了“涉黑”案件备案、会见笔录制作、及时复制卷宗、全面阅卷、依法维权、谨慎执业对刑辩律师的重要性。讲授了“黑恶”犯罪案件办理中委托人身份确认、授权委托书签订、付费途径、案情沟通、会见时物品递交及言行举止、证据调取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及其防范和应对方法。

  最后,黄奥律师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代理民事案件中存在的刑事风险,特别指出民间借贷案件极易卷入“套路贷”和讨债方式为“软暴力”的刑事风险中。针对上述风险,黄奥律师建议广大律师同仁办理刑事案件坚持“四要四不要”即要依法辩护、要擅于辩护、要敢于辩护、要理性辩护,不要违规收案、不要私自报道、不要单打独斗、不要违心配合。

  宣讲活动进入尾声之际,池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晓勇表示此次培训针对性和实战性强,有助于提升东至县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综合能力。与会律师均对黄奥律师的授课内容予以高度评价并表达了希望能够亲临安徽金亚太(长丰)刑辩分所进行学习交流的想法。

供稿:武杰 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见习律师

摄影:潘璐璐 安徽省律师协会宣传联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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