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获赔66万余元--金亚太法律援助在行动
浏览量:时间:2017-04-25
交通事故伤者获赔66万余元
--金亚太法律援助在行动
2015年,长丰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受某交通事故致残的伤者陶剑飞的委托,指派本所副主任李智贤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近日长丰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受援人陶剑飞获得66万余元的赔偿。结案后,李智贤律师受到了受援人和长丰县司法局的一致好评。
2008年,陶剑飞在出门买菜的路上遭遇严重车祸,车祸导致其开放性颅脑损伤、身体多处压缩性骨折,并在伤后留下了癫痫的严重后遗症。交警在案发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
接受指派后,李智贤律师第一时间了解了陶剑飞的受伤情况,因其严重的癫痫需要长期不间断治疗,不符合鉴定时机。之后,由于对方一直拒绝支付赔偿金,陶剑飞家里因此欠下了20多万元的债务,实在无力继续治疗。李智贤律师就此及时将对方诉至法院,并委托鉴定机构对其进行伤残鉴定。其后,由于陶剑飞病情继续恶化,李律师再次申请法院对其进行了重新鉴定,最终鉴定报告认定其构成三级伤残。诉讼过程中,李律师多次变更诉讼请求,最终向对方主张了一百余万元的赔偿。
一审判决后,由于对方拒不履行义务,李智贤律师又为其拟写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法院,最终通过强制执行,受援人获得了66万余元的赔偿款。
法律援助工作一直是本所律师的重要工作之一,让每一位受援人得到最好的法律服务、为每一位受援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让援助案件与一般委托案件具有相同的办案质量也是本所重要的办案宗旨。“规范严谨统一、弘扬法治精神”,金亚太法律援助一直在行动。
(供稿:吴晓凡)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