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刑事下午茶第2期、案例研讨会第36期如期举行
浏览量:时间:2016-05-29
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刑事下午茶第2期、案例研讨会第36期如期举行
2016年5月27日下午,在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刑辩分所会议室,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刑事下午茶第二期如期举行。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将原每周的案例研讨会制度经改造升级为每周五的刑事下午茶活动。每一个案件的公平正义从来不会轻易得来,为了最大化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坚持每个案件首先在团队内部针对法律问题、辩护观点等进行研讨、争论。本次活动也是第36期的案例研讨会,共有来自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其他律师同行40余人参加。活动期间,合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周诗华支队长来金亚太刑辩分所参观交流,刘运坤全程参加了研讨。
案件研讨会环节由余才能律师主持,本次研讨会讨论了王某受贿罪案、王某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案和张某某贩卖毒品案三起案件。
亚太司法研究所常务副所长黄奥律师首先就王某受贿罪案案情向与会律师作了简要介绍,然后提出本案王某被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与受贿罪的罪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益”并不相符等观点,同时也注意到司法实践中类似案件的判决中对“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益”认定情况。与会律师共同梳理了有关司法解释、会议纪要及最高法院法官最新的观点,认为司法实践中对受贿罪罪状认定存在扩大化的趋势,本案辩护思路的准备既需遵循罪刑法定的原则,又要研究司法实践形成的大量案例。
随后,黄奥律师又就王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案情向与会者作了简要介绍并提出王某某行为不符合滥用职权的构成要件特征,王某某的行为与国家利益遭受的损失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等观点。参加研讨会的部分律师针对本案的部分事实和情节向黄奥律师作了进一步的了解。与会律师对王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中客观行为的性质和此行为与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之间因果关系如何判定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
最后,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商事与金融犯罪辩护部主任张世金律师就提交讨论的张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基本案情向参会律师作了简要介绍,并重点提出其中一笔被指控贩卖毒品事实的证据存在明显瑕疵。参会律师提出,张某某虽然与其中一同案犯系情侣关系,两人之前也有过共同贩卖毒品的经历,但不能由此降低认定张某某犯罪事实的证明标准。同时,参会律师还指出,刑事案件证据证明体系中不能忽视生活经验、常理常识发挥的作用,需要细致甄别哪些事实是无需证成的事实,注意刑事诉讼中推定规则的运用。
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王亚林律师对案例研讨涉及的法律问题和诉讼技巧都一一作出概括和点评,并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发表了详实的观点和建议。
案例研讨会环节结束后,参会的律师共同品尝了金亚太律师机构精心准备的咖啡、红酒、糕点和水果,均表示意犹未尽,共同期待下一次刑事下午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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