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议政】制止垃圾短信 运营商还应有所作为
浏览量:时间:2016-02-17
制止垃圾短信运营商还应有所作为
安徽省政协委员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王亚林
低价卖车、商场促销、假中奖、假发票……如今,层出不穷的垃圾短信“入侵”我们的手机,令市民不堪其扰。作为企业经营者,当然会寻求更广更准确的广告投放方式,而被称为“阅读率100%”、“最具影响力的新型广告平台”的手机短信,自然成为了首选。
每一条垃圾短信,背后都牵涉到一个利益链。在这个利益链当中,垃圾短信的发布者是受益人,垃圾短信的制造者也是受益人,垃圾短信所使用的发信卡出售者也是受益人,而运营商更是受益者。垃圾短信如此猖狂,除了伪基站在作怪,大部分垃圾短信还是通过各大运营商的短信通道被用户接收,因此在治理垃圾短信方面,监管不严的运营商可以说难辞其咎。
提案人认为,要斩断垃圾短信的利益链,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应当加强运营商自查自纠力度。运营商、网络管理公司要加强自身管理,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相互协调,共同监督。其中,最简单有效的方法是技术上关闭垃圾短信接口、完全实现实名制入网,将发送垃圾短信的单位和人员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办理业务。手机网络运营商应和互联网运营商一样,设立“黑名单系统”,当手机机主将某端口发往“黑名单”后,运营商应屏蔽该端口向举报手机发送信息;当某黑名单被多次举报后,手机运营商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该端口进行调查和处罚。这样可以减少部分垃圾短信。
二、加强对运营商的监管力度,通讯管理部门应加大对运营商的的惩处力度。运营商们对垃圾短信睁只眼闭只眼完全是因为可以从中获取利益,加上其对下级考核多只看业绩,业务员、营业厅采取种种手段允许垃圾短信制造者成为其客户,造成垃圾短信满天飞也不足为奇了。只有加大对运营商的惩处力度,让运营商发送垃圾短信的成本远远高于可以从中获取的利益,运营商自然会想办法杜绝垃圾短信扰民。
三、要加强对公民道德素质的教育,引导公民自觉学习信息安全防范方面的知识,培养公众对不良短信的免疫力,不要因贪图小利而上当受骗。公民要努力提高思想素质,洁身自好,不制造、不传播不良短信,并且注意保护个人的信息,购买商品时,除非确有必要,不要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有效消除不良短信生存蔓延的空间。
四、对于私自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发布短信广告的行为人,手机运营商应当会同公安、工商部门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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