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太简讯

齐奇大法官、浙高院大衙门,请谦抑些、宽容些

浏览量:时间:2015-08-23

                                                                齐奇大法官、浙高院大衙门,请谦抑些、宽容些

                                                                                       ——宋城集团和浙江高院齐奇院长互相举报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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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作者:黄新伟,金亚太律师

在“互联网+”模式流行的今天,“互联网+举报”可谓出尽风头。近日来,宋城集团和浙江高院齐奇院长上演的网络互爆犹如当年邓丽君靡靡之音传遍大江南北的街头巷尾。素来喜欢评头论足的国人茶余饭后当然不会错过这一精彩话题,一边是文化演艺界的集团大鳄,号称连续全国文艺企业X强,市值几亿的官司那都不个是事儿,就是要跟你评断一下司法公正;另一边则是阳光司法的标杆大法官,亲自主持庭审示新风,领导下的法院判政府败诉那是毫不讲情面。围观之势瞬聚。
有人说,宋城集团财大气粗可不是吃素的,背后定有大老虎支持、高级“诉棍”出谋划策,如此别出心裁的举报手中肯定有干货,齐院长得小心阴沟里翻船。有人说,齐院长也曾身陷囹圄,深知法治不存之害,异地为官,一心为公,业绩彪炳,此次必能逢凶化吉。有人则顺着哪个官员不贪腐的神逻辑推断,十八大以来多少大老虎被打,曾经官方辟谣的最终还不是被查处,所以人非圣贤,真要查你问题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有人则列举齐大法官的这份《报告书》中众多“不合法、不合理”之处,并真知灼见的提N条良策。也有人则对此嗤之以鼻,高层的政治尔等屁民哪能懂,“坐等中纪委查、去基层法院自诉”等简直就是外星人的思维。概众家之言,有些则角色立场很明确,理性、理论、理解并存;有些则是为调侃而调侃,反正看热闹不嫌事大。
虽然,在这份报告中存在裹挟广大法官之嫌,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利用激烈言辞甚至追究刑则予以回击,些许有点轻狂或不够大度。但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对齐大法官积极回击的做法多持赞同态度,这是应当的,这也是一个行业成员最起码的道德要求。我们一再强调要构建一个职业共同体、一个知识共同体、一个精神共同体,要建立法律成员之间的良性互动,所以,在事情还未盖棺定论之时,律师、检察官、法官对齐大法官充分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不应当被误解为护短,更不能被视为舔菊。律师群体感慨当前执业环境,力求不互相拆台、要抱团取暖。而在大张旗鼓的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法官、检察官职业也有各自苦衷,特别是基层的法律工作者,案件多、杂事多、领导多、办事的少、钱少,尊严少。法律共同体成员应当明白唇亡齿寒、一损俱损的道理。
目前,法官还是官,民众对官的不信任必然波及到法官职业。就如这次天津爆炸惨案,很多消防官员牺牲了,偌大的天津市在危机处理上低级的像个小县城,救险工作快结束了还不知道谁是总指挥。而在猛打网民“造谣”方面表现的却如此高效、有序、迅捷,令人可笑的是,在是否存在神经性毒气问题上,表现出一副“网名确定是造谣我只是误测”的丑陋嘴脸,把自己的耳光抽的啪啪响却毫不在乎。解决塔西陀效应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提升司法公信力每一个职业成员都有责任和使命。实践中若将全部底线都推脱到法院,他能有几条内裤给你脱?遗憾的是,欺软怕硬这一丛林法则有时候却很起作用。
官员出事之前那都是光鲜、公正、伟大的形象,出了事那就是贪赃枉法、目无法纪、道德沦丧。就像广告词说的那样,“男人不止一面”,今天就看需要向你展示哪一面,这种宣传政策的危害是极大的,给老百姓的直观感觉就是天下乌鸦一般黑。
司法公正是水晶,美丽但易碎。人们在质疑、彷徨时,又何曾不日日期盼包青天再世。而当司法被当做鱼肉,放在砧板上任人宰割,即使最终解剖出来是公正的,刀刀伤害又如何弥补?所以大法官、大衙门,还请谦抑、宽容一些,在舆论的漩涡之中,你越发力,你受到的伤害也越大。
 
事实回顾:
8月11日,宋城集团执行总裁黄鸿鸣向中纪委实名举报浙江高院院长齐奇“失职渎职、干扰司法公正”。
8月12日,浙江高院主办的浙江法院公开网上挂出“休博园公司诉奥兰多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书,显示杭州中院二审判决宋城集团败诉。
8月13日,杭州中院发布“关于休博园公司诉奥兰多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后释明,并在最后称“法院维护的是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的是合法权益。本案的判决,我们是为了守住法律的底线”。
8月14日,宋城集团董事长黄巧灵向澎湃新闻表示:“宋城集团举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的起因,与宋城集团刚刚二审败诉的‘休博园公司诉奥兰多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有关。”并公布一审判决书(2011)杭萧民初字第608号、重审一审判决书(2012)杭萧民重字第2号、重审终审(2014)浙杭民终字第3200号共三个判决书。
8月17日,杭州中院终审“休博园公司诉奥兰多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审判长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再次阐明终审判决合乎法律,是在坚持了事实、坚持了法律、坚持了底线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经得起任何考验,却被人以这种方式质疑,引起轩然大波,这是对司法的羞辱:“我主审的案件被人莫名其妙地炒作利用,甚至成为攻击、诋毁齐奇院长的由头”,同时他表示在审案过程中没有受到过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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