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案连续开庭22天 金亚太众律师法庭激辩
浏览量:时间:2015-07-14
【导读】
特大聋哑人盗窃案在2013年案发,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刑辩分所自接受委托至今,组成以王亚林为首席律师的刑事辩护团队,历时两年,为聋哑人提供专业的刑事辩护法律服务。
该起盗窃系列案由公安部打拐办督办,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曾以所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予以侦查,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向检察机关提交了3万多字的书面辩护意见,检察机关最终没有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移送起诉,但仍然指控32名被告人涉嫌盗窃罪、强奸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传授犯罪方法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窝藏罪等七个罪名。在此期间,公安机关曾多次申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两次,法院召开庭前会议若干次,并在审理阶段退查一次。
2015年6月24日,公安部督办的该起特大聋哑人盗窃案在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至今日已经连续开庭22天。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刑辩分所接受被告人及其亲属的委托并指派王亚林、孙舒维、行江、黄奥、徐朝、张世金、黄新伟、孔令勇、张超敏等多名律师组成刑事辩护团队参与辩护;著名律师迟夙生、李金星、陈建刚、郭振兴、苏蕊、孙永超、赵振海等30多名律师赶赴蒙城出庭辩护,依法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和履行辩护职责。著名律师、安徽宏大律师事务所主任(一名被告人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张华律师出庭证明警方刑讯逼供,多名侦查人员和聋哑人翻译出庭证明警方取证程序合法。
本案涉案被告人32人,其中29人是聋哑人,法庭为其配备6名手语翻译,共计30多名律师出庭辩护,预计开庭时间至少三十天,这将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
【延伸阅读】
6月24日,安徽蒙城县法院审判大法庭上,众人的目光聚集在辛某身上——他速度飞快地比划着双手,情绪激动时还会站起来手舞足蹈。
辛某是一名聋哑人,因涉嫌盗窃罪正在受审。辛某涉入的是三年前引发轰动的安徽特大拐骗操纵聋哑人盗窃案,该案曾被公安部列为全国“打拐专项行动”督办案件。
当天安徽省亳州中院在蒙城县法院开庭审理该案,32名被告人中有29人系聋哑人。检方指控,该团伙在5年内实施盗窃犯罪182起,涉案金额240余万。
不过,记者发现,该案办理亦有问题,如起诉书中竟然出现被告人在相隔近300公里的两地同时作案、被告人在服刑期间外出作案这些明显不合常理的情况。
入伙先背“34条帮规”
2012年11月,一条寻亲微博在全国引发轰动,蒙城县公安机关以寻人为突破口,发现了一个跨省市拐骗操纵聋哑人盗窃的团伙。
次年1月,这起特大拐骗操纵聋哑人违法犯罪案被公安部列为全国“打拐专项行动”督办案件。
2014年4月9日,蒙城县公安局宣布侦破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0人,破获案件860余起,扣押赃款210余万元,查明仅通过银行汇款的资金量已达1468万余元,冻结870余万元。
据媒体此前报道,警方调查显示,该团伙都是以找工作为名,诱骗聋哑人上钩。行骗者会去专门的聋哑人QQ群,发布招聘推销员的广告,薪水很有诱惑力。当聋哑人同意招聘条件,到达约定地点后,行骗者会安排接到目的地,拿走聋哑人身上的手机、身份证、现金等物品,然后在指定地点进行培训,教他们如何盗窃、如何反侦查、反审讯。
(聋哑人于某因擅长翻墙入室盗窃,被同伴称为“蜘蛛侠”。被抓获后,他低头拒不回答在场手语老师的任何问题。一些残疾人犯罪团伙对成员进行洗脑、训练,其中包含了针对公安机关审讯时的应对措施。)
警方向媒体介绍称,想要加入该团伙首先要背“34条帮规”,并接受偷窃技能的培训;入伙后,按照绩效考核,完不成任务可能会挨打,超额完成后有奖励;每年12月至次年2月放假,这期间大家集中生活、开年会,总结过去一年的偷窃经历,实施奖惩。该团伙一名外号“蜘蛛侠”的聋哑人,靠吸盘手套攀爬光滑墙面,如履平地。
如今,检方的司法文书中,又披露了该团伙的一些内部组织情况。
该犯罪集团以全国范围实施流窜盗窃为目的,内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有专门人士负责财务和惩罚违反组织纪律的成员。
起诉书称,该集团会对成员盗窃数额的多少进行考核,确定集团成员中的新手、高手,并对盗窃数额较少的成员进行重新分组。
该集团作案时一般采取两人一组的模式,一个高手带一个新手,若干个小组上面会设一个骨干成员负责统一管理。盗窃小组上缴的赃款、赃物由集团登记入账,除给每组留有部分活动费用外,集团所有赃款最终交给“首领”全某伟、王某岭夫妇。
起诉书载明,该团伙共实施盗窃犯罪182起,涉案财物价值人民币240余万元。澎湃新闻注意到,这182起盗窃案全部发生在宾馆。
同一被告人被控同时在两地作案
因为该案的绝大多数被告人系聋哑人,因此备受社会关注。
但该案案卷中却出现了不少明显不合常理的瑕疵,如被告人出现在相隔近300公里的两地同时作案、被告人在服刑期间外出作案等。
起诉书显示,2011年6月14日凌晨,被告人王某伟同时出现在安徽省六安市寿县某宾馆和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某宾馆,分别盗窃2万元和1800元,两地相距近300公里。
起诉书还显示,2012年6月16日晚,孙某翔、赵某飞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某酒店盗窃2800元。但赵某飞的前案判决书和释放证显示当晚其还在服刑。
因为该案被告人中绝大多数为聋哑人,其特殊的生理缺陷,也给本案带来了很多争议问题。
此外,他还表示笔录中出现了大量诸如“踩点、经济来源、组织、承担、权利义务、强制措施、法律援助机构”等词语,而在庭上,当被问及是否知道、理解这些词语时,被告人予以否认。
庭审时,虽然法庭配备了6名手语翻译,轮流为被告人翻译,但沟通依然不顺畅。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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