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太简讯

合肥少女毁容案今日宣判 受害人获赔172万余元 本所律师法律援助又一力作

浏览量:时间:2015-05-15

     合肥少女毁容案今日宣判  受害人获赔172万余元

                                                   ——本所律师法律援助又一力作

     2015515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合肥少女毁容案民事赔偿一审判决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受害人周岩获赔1726273.7元,其中精神抚慰金8万元。受害人周岩由于需要接受治疗未到场,由其父母和代理人李智贤律师到场,被告陶某家人及代理人均未现身。

1.jpg 

 

宣判照片

2011917日晚18时许,因交往矛盾,陶某携带打火机及打火机油来到周岩家中将打火机油泼洒在周岩的面颈部等处,并用打火机点燃。周岩家人听到周岩的叫喊声,进入卧室扑灭其身上的火,并拨打120将她送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救治。后经法医鉴定:周岩面颈部及左耳烧伤,所致损伤后果构成重伤,颈部及左手功能障碍构成重伤。而周岩的伤残等级,也被综合评定为五级。

4.jpg 4.jpg

 毁容前的周岩

案发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王亚林律师、李智贤律师周岩提供法律援助。期间,本所黄奥律师、姚进律师也介入此案,为周岩无偿提供法律服务。最终,2012510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陶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一个月。

3.jpg

 1423012305_20329700.jpg

毁容后的周岩

在刑事案件结束后,在20127月份,本所李智贤律师接受委托,为周岩的民事赔偿部分无偿提供法律服务。本案民事赔偿历时三年之久,期间共进行了5次鉴定,李智贤律师也为此三去北京。今天法院终于公开宣判判处陶某承担全部赔偿费用共计172万余元,不足部分由其监护人承担。

2.jpg

 

民事赔偿判决书

李智贤律师表示,原告方对于法院判决不予赔偿伤残赔偿金、心理治疗费、课时费等实际支出费用有异议,且认为精神抚慰金赔偿数额过低。至于本案是否上诉,李律师表示暂时还不确定,还需要看原告方自己的意愿。

 

 

 

 

 

分享到: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上一篇:合肥医生埋尸案庭审激辩——金亚太律师援助被害人出庭

下一篇:铁肩担道义——金亚太法律援助在行动

该内容非常好 赞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