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太简讯

出庭激辩黑社会 辩护人认为不是“打黑”是“黑打”

浏览量:时间:201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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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日9时,张某某等12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金亚太刑辩分所首席律师王亚林和四位同事赶赴蒙城参加庭审,蒙城县著名律师孙永超和王亚林律师、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所长行江博士分别为第一、第二被告人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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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判长告知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后,王亚林律师便对本案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亳州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指定管辖于法无据,因为立案之时并不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而且犯罪行为地和被告人住所地都在亳州市,则蒙城县公安司法机关对其均无管辖权。虽然审判长当庭出示了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辖书,但王亚林律师对本案管辖权仍然持有异议,为依法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和履行辩护职责,继续出庭辩护,并请书记员将管辖权异议的辩护意见记录在案。

王亚林律师和行江博士还向法庭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请求法庭对蒙城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在张某某和来某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实施的非法取证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请求排除张某某等12位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所有有罪供述。

同时,针对本案的非法取证情形,王亚林律师和行江博士还向法庭申请四名侦查人员和一名同监舍人员出庭作证并接受询问。

审判长当庭告知辩护人对本案所有被告人发问结束后公诉人举证之前,将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对本案所有被告人供述取得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并传唤以上四名侦查人员和一名同监舍人员明日出庭接受询问。

在法庭发问环节,公诉人讯问时旁征博引,用已经下台的亳州中院原院长和刑警支队长的案例教育被告人,受到王亚林律师的多次反对。公诉人还要求审判长控制庭审,制止辩护人的随意发言,并认为辩护人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王亚林律师答辩到,辩护人的责任不仅要维护其实体权利,还要维护其诉讼权利等程序性权利。休庭后,公诉人称这是各自履行工作职责的需要。

本案共计20多名律师出庭辩护,预计开庭时间至少五天,这将是一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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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卷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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