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特训营

坚持选择 努力前行

浏览量:时间:2015-04-07

坚持选择 努力前行

◎ 徐权峰 ▕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金亚太青年律师刑辩特训营学员

拜读完王亚林主任的文章,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刑辩人不仅是孤独的,更是坚守的一群人。我们可能在现实中有太多的无奈、无语,但我们既然选择了,就要坚持,并在坚持下前行。

记得刚到所里实习的时候,我老师问我对刑事业务可感兴趣。说实话,我当时脑子“嗡”的一下,不知所措,因为从来就没想过做专业刑辩律师,当时想着即使以后执业,能不做刑事业务就不做刑事业务,这是我最初的想法。

当初这样想,源于我对刑事业务肤浅的理解,认为刑事业务风险大,大到一碰可能就有牢狱之灾。记得在准备司法考试,有位讲商法的老师就曾很形象的将民事、商事和刑事业务作了一比喻,将各类业务对应某部电视剧。他说:民事业务就像“我爱我家”中那么繁琐、无趣;商事业务就像“回家的诱惑”样充满诱惑,刑事业务犹如“午夜凶灵”般凶险。从那时起,对刑事业务,我即讳莫如深,告诉自己做律师也尽量不做专业刑辩律师,那是一条不归路。然而,实习一段时间后,对律师的职业和业务逐渐了解以后,我慢慢知道,其实刑事业务的风险并非外界想象的那样,其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应当丢下包袱,努力前行。

实习过程中,直接参与了两起刑事案件的处理:一个涉嫌诈骗的案件,一个故意伤害的案件。从参与这两起刑事案件中,我的心得感受就是,刑事业务不仅考验律师的专业,还考验律师能不能坚持自己的选择。涉嫌诈骗一案,当事人亲属是在二审时委托我的老师。案情是一名从事房地产、酒店和金融担保的人在经营过程中,为公司经营周转,以个人名义并以其经营的担保公司作担保,对外分四次向另一自然人举债65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及利息,其中一笔的利息以“砍头息”的方式支付。后因资金断裂,为躲避债务到另一城市发展。后被原一审法院认定为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二审接受代理后,我们坚信被告人是无罪的,坚持做无罪辩护,即便是在有充分证据证实其中一笔借款20万元被用作发放酒店员工工资后,我们也坚持做无罪辩护。在无罪和罪轻之间,你作何选择?这考验律师的专业和勇气。后在无罪辩护的坚持下,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另一案件,是一起故意伤害的案件,我老师代理的是受害人一方。这起案件是年仅19岁的受害人为公司讨要债务的过程中,被他人以驾车撞击的方式致受害人多处骨折及肾损伤的一起案件,但因被告人在当地颇具背景,当地公安机关仅对受害人的骨折进行伤情鉴定,拒绝为受害人的肾损伤进行伤情鉴定,导致在侦查、审查起诉中均未对被害人的肾损伤进行鉴定。后该案在检察机关移送至法院,距开庭不足一星期时,当事人家属委托我们。接受委托后,我们积极与承办法官联系,坚持认为只有通过鉴定才能确定或排除驾车撞击行为与肾损伤之间的因果关系,才能最终查明案件的事实,后在我们不懈坚持下,承办法官才最终同意对肾损伤的伤情进行鉴定。从这两起案件的处理中,我得到的启示是,做刑事业务时,不仅需要专业,更需要勇气和坚持,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并获得案件承办人的尊重。

通过办理这两起刑事案件,我了解到风险无处不在,如职业风险、辩护方案选择的风险等等,但是我相信只要坚持修习专业,努力前行,定能在规避风险的同时,帮助当事人获得理想的效果。也许前行的路上有孤独、有坎坷,但孤独从来都是强者的代名词,没有孤独修炼,难以化茧成蝶,既然选择就当风雨兼程,在坎坷中坚持,在信仰下前行。

分享到: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上一篇:挣脱现实的枷锁,让梦想照进现实

下一篇:刑辩律师:我追求的光明之路

该内容非常好 赞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