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刑我塑:做高大尚的刑辩律师
浏览量:时间:2015-04-07
我刑我塑:做高大尚的刑辩律师
◎ 陈斌 ▕ 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亚太青年律师刑辩特训营学员
非常有幸参加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举办的刑辩特训营。不然,很可能一不小心错过了人生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在第一次的课程中,王亚林老师推荐了他的三篇文章让我们回去之后仔细品读,并写下读后感想作为第一次课程结束后的作业提交。
其实,这三篇文章早在开班之前就已拜读。回去之后再次细读,发现这三篇文章告诉我们三个不争的事实:一、刑辩道路异常曲折,非坚韧意志不可通达;二、对手异常强大,非常人可以匹敌;三、坚守梦想,法庭将成为你实现刑辩梦想的现实舞台。因此,学生妄自揣测,王老师推荐此三文定有其深刻用意。
刑事辩护业务一直是很多律师不敢触碰的高压线,认为办理刑事案件风险高、收益小,往往辩护效果也不甚理想。实不相瞒,学生也一度这么认为。因此,在攻读硕士研究生时毫我无犹豫的选择了民商法方向。现在想想自己是多么的无知。也难怪,谁叫咱那时年少无知呢。
爱上刑辩,纯属偶然。2012年9月11日至9月28日,安徽省律师协会在安徽广播电视学院举办律师培训,期间有王亚林老师授课。那是学生第一次聆听王亚林老师的教诲。嘿!这老师不错,讲课生动有趣,逻辑十分清晰,上课不打瞌睡了。那时的我还不知道王亚林究竟何许人也。惭愧!课间,王老师推荐其写的一本书——《刑事辩护执业现状与经验技巧》,当时心想——又一搞推销的。不买!课后,在宿舍闲着没事,发现室友买了一本,反正也是无聊,拿来看看吧。乖乖,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辩护词原来可以写成这样——论证严密、感情丰富、旁征博引、极具说服力,并从字里行间可以感受到笔者的自信从容和彬彬有礼。我被深深的折服了。自那,我开始慢慢改变对刑辩的偏见,并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慢慢的喜欢上了刑辩。直到现在,每当自己书写辩护词觉得理屈词穷之时,便会把王老师曾经“推销”的那本书拿来仔细品品,每每都能从中得到一些灵感和点拨,受益匪浅。
言归正传。再次细读了王老师的三篇文章,使我对刑事辩护有了全新的认识,并给自己树立了一个远大目标——做高大尚的刑辩律师。
所谓“高”是就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而言。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刑辩律师而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高超的庭审攻防技能是庭审中辩护人打败公诉人最有利的武器。我想这也是为什么在第一次授课过程中,王老师向我们推荐那四本书的原因。理论知识的不断学习积累和实践经验的及时总结,是刑辩律师有效对抗公诉人的不二法门。
所谓“大”系就胸怀和视野而言。就胸怀而言,作为刑辩律师要有宽阔的胸襟,在对庭时无论对手是国家公诉人还是同行律师,要彼此尊重相互理解。有情说情,有理(法)说理,不可出言不逊甚至讽刺取笑对手。就视野而言,是指作为刑辩律师要时刻关注国家的刑事政策和社会舆情。在办理个案时,应当将个案的社会影响和舆论关注度予以考虑,就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辩护策略,以期收到更好的辩护效果。
所谓“尚”系指“尚”法,即尊重和敬仰法律。作为刑辩律师更应当尊重和敬仰法律,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切不可见利忘法,任意妄为。否则丢了饭碗是小,失了自由才是大。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就刑辩而言,我可能现在只是看到了刑辩的这扇大门,有没有踏入到刑辩这扇大门,犹未可知。但是我有进入刑辩这扇大门并进而步入刑辩殿堂的信心和勇气。
最后,用两句诗与队友们共勉:
辛酸之泪不会淹没理性之城,艰辛之苦不会推到意志之墙。
期待着和金亚太刑辩特训营的队友们一起成长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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