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路对 不怕路远
浏览量:时间:2015-04-07
只要路对 不怕路远
◎ 陈磊 ▕ 江苏常强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金亚太青年律师刑辩特训营学员
从参加金亚太青年刑辩律师特训营归来,已有半月,很惭愧,王主任首次布置的家庭作业时至今日才能完成。心想不管这次家庭作业完成的怎么样,自己待先向组织表个态,我不是个好学生,但我一定会好好学。
上周,我将在律所实习一年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同时接受了律协组织的申请执业律师考核,以后,我将会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回头想想自己在这一年时间内学到了什么,收获了什么,感慨颇多,心花怒放;展望未来看看自己还欠缺什么,需要提高什么,如芒刺在背,寝食难安。
人们常说自己要有梦想,要有追求,但梦想和现实的差别究竟是什么?在我看来,前者在梦里,后者在脚下,如不行走,梦想会一直在梦里,成为浩瀚星空中的一轮明月,永远悬挂在星际中。梦想到现实是需要追梦者一步一步的去行走、去践行。实习之前,我在法院工作,五年的相伴相守,着实让人难以离舍,不舍得不仅是那一砖一瓦堆砌成的正义之殿,更是那一朝一夕铸就的人间亲情。辞职前,我一直在思考、在犹豫和徘徊,法官这个职业到底是不是一个值得我为它痛苦、为它纠结、为它涅槃的职业?很遗憾,这个问题在我辞职前一直未能找寻答案,但那时的我至少想通了两件事:一件是,我是一个人,我要生活,只有生活好才能工作的好,而生活好的前提是家庭幸福,只有这样,我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来,否则,那只会是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另一件是,不管从事什么职业,只要自己选择的路是对的,就不要怕路远难行,我相信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自己一定能走出一条康庄大道。想通了这些,也坚定了我辞职的信念。大哭了一场之后,擦干眼泪收拾行囊奔向远方。
实习期间,我的身份是实习律师,不能独立承办案件,主要任务是学习,报名参加金亚太青年刑辩律师特训营也成为我学习的一部分。学习的成果如何总是会通过答卷来体现的(哲学上认为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才会产生质变),在做答卷前也是肯定要复习的,仔细研读了王主任的三篇文章,心中久久难以平静,文中所述的那情那景仿佛是那么的遥不可及,但又感觉是那么的触手可及,仿佛近在咫尺。
《华严经》中有一句话叫:“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大意是,只有不忘记最初的想法,才能有始有终地去完成实现自己的梦想。在《守卫梦想——刑辩律师:孤独的法律人》一文中,王主任对律师的期望是“如果我们走得太快,要停一停等候灵魂跟上来,让我们坚守自己的梦想”。的确,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都折腾或被折腾了太多,以至于我们最初、最简单的那个愿望和梦想都已经被遗忘了,或许只有走过弯路,才能更确信当初最想要的是什么。这就像黎巴嫩著名诗人纪伯伦说的一句话:“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致忘记了当初为什么而出发”。在周而复始的忙碌中,我们忘记了自己最初的追求是什么,忘记了自己最终应该到达哪里。刑辩律师,我们在享受孤独的同时,别忘了最初的梦想,去守护她,呵护她、实现她。
俗话说“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但也要“初生牛犊不怕虎”。王主任在一起黑社会案件的法庭决战中,正义凛然的表现,据理力争的辩论,着实让人钦佩和折服,读的痛快舒畅,正当我在“意淫”把自己幻想成王主任在法庭决战时,忽然被自己吓醒,他是谁?我是谁?法庭会让我继续说?法警会不会把我赶出去?公诉人会不会庭后请我喝茶?……此时的我不禁不寒而栗。我知道刑辩律师都期望在法庭上同公诉人决战,大战个几百回合,但刚出道的我这个毛头小子有资格、有能力、有把握去同公诉人决战并战败他们吗?我真不知道,但我知道刑辩律师不能逃避,更不能轻言放弃和否定自己,没有试过,没人知道结果如何?只有做了,才知道自己行不行!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都是法律工作者,但是现实中,却不乏有相互排斥、相互诋毁的情形。王主任在担任公诉人竞赛评委后,将检察官和律师在业务技能上做了比较,此前,天同所的主任合伙人蒋勇也就法官和律师哪个更专业做了分析。两位主任的文章一出,即遭到围攻,围攻者鲜有法官、检察官,而主要是律师同行。我认为,两位主任所做的比较,或许会让很多同行不快,但这或许是两位主任“掏心窝”想说的话。既然任何群体都不排除存在个体差异情况,那律师同行又何必对号入座,吹毛求疵,而不“吾日三省吾身”,如果我们的努力能做到让法官、检察官主动和我们比较,那岂不快哉?
从法官到律师,这个身份的转变,才真正感受到律师执业的艰辛。由于没有公权力作为依撑,使许多原本法律赋予我们律师的权利成为镜中花、水中月。我想这或许是法治还不健全、不完善的结果吧,因为法治社会的发展不是可以通过颁布一个法律、制定一条规则就可以解决和实现的,法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同社会的发展一样,需要循序渐进,一步一步地进行。记得江平教授曾说过,“如果依法治国是一汪水,律师就是水里的鱼,律师最能感知依法治国之水的深度与冷暖,最了解依法治国的黑暗与光明。依法治国的实现需要较长时间,有曲折发展的可能,因此律师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应起到更积极,更主动的作用。”言归正传,只要路对,不怕路远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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